“支持堕胎”是支持法律不禁止堕胎,而不是鼓励堕胎本身。


硕所说的“支持堕胎”是支持法律不禁止堕胎,而不是鼓励堕胎本身。硕法的核心价值和核心原则就是自由选择,堕胎的利弊,自有当事人去权衡,外人不应该瞎操心。不支持selective infanticide的原因也很简单,就是不能杀无辜的人。(协助安乐死应该算自杀)

最近有一个例子,弗州一对虔诚的基督徒夫妇不顾医生的堕胎建议,硬生了一个无脑儿,真的几乎完全没有大脑只有脑干这么一个婴儿。医生在怀孕检查时发现,建议堕胎,基督徒认死理儿,坚决不堕胎,医生说生下来也活不了几天,那也生,硬生。结果现在这个婴儿已经一岁了,而且看上去还很健康,丝毫没有要死的迹象,把医学界整懵了。波士顿儿童医院,你球最顶尖的临床和科研医院,医生已经傻了,记者问医生说这孩子将来前景如何命运如何,医生只能说:我不知道,有些东西是科学目前还解释不了的。很谦虚很诚恳(被打脸了)。这对基督徒夫妇绝不是傻逼,接受采访,讲话很得体很有道理,一看就是骨子里的上等体面人。他们很明白自己的孩子可能活不了很久,但目前已经是奇迹级别了。他们说:我们认为Jaxon的生命是有意义的,无论是出于我们本身的信仰还是从科学的角度,帮助探求人类大脑功能和原理这么一个角度,都是有意义的。

所以,你有什么理由去认为这对基督徒夫妇的决定不明智呢?找不出来。这一个特例就改变了科学界对无脑儿甚至对大脑的认知。虔诚与爱也不一定就与愚蠢相伴,只要是自由选择,责任自担,坏事也能变好事,相反,政府颟顸,权责不等,好心一定办坏事。Jaxon去波士顿儿童医院看病的费用都是父母跟好心人筹集的,没有给纳税人添麻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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