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世纪是英国政争最激烈的时代,接下来的18世纪则是英国政治思想和历史巨著最繁荣的时代。如果说国本斗争(“英格兰古老自由”)磨砺了英国人的敏感性,构成这次创作高峰的基础,大概并不过分,因为这个民族在此之前和在此之后都不以思辨的爱好著称。斯宾格勒说过:在一个民族的生命周期中,英雄时刻至多一两次。思辨时刻也不会比这更多。

大卫·休谟的《英国史》就是照亮和造就“英格兰古老自由”的一点火花。休谟的《英国史》体现英格兰法统的积累和生成,《人性论》梳理正义规则的生成;托利史观是经验主义哲学的具体化,《英国史》是《人性论》的具体化。他的思想脉胳大略如下:正义规则不是原始契约或相互承诺的产物,而是逐渐发生的规则,“通过缓慢的过程,通过一再经验到破坏这个规则引起的不便,才获得效力”。正义是反复尝试-错误-修正的结果,属于经验事实而非先验前提。各民族的正义规则更有可能是地方性习俗和偶然进化的产物,而不大可能是理性的有意发明。“社会中的人性”不是先验性或普世性的存在。它和正义规则一样,是历史经验的产物,在宪制演变的过程中可以有非常不同的表现。英格兰的历史就是英格兰地方性正义规则的成长史,英格兰古老宪法或英格兰古老自由就是这种地方性规则的别名。

关键词:时间与习惯。自由体现于自发生长的习惯法。武断体现于意志对习俗、推理对传统、成文法对习惯法的破坏。英格兰古老自由只能是习俗对契约、经验对理性的胜利。至此,盎格鲁保守主义证明:它是盎格鲁自由主义的土壤,却跟盎格鲁传统以外的任何其他保守主义话不投机。在法国式自由主义通过边沁和穆勒侵蚀英格兰传统以后,盎格鲁保守主义者一再证明:他们才是最好的自由主义者。

百年来,自居自由派、欧化派的中国人很少尊重时间与习惯。事实上,他们当作“进步”引进的事物;在盎格鲁传统中大抵是自由的反面。种瓜者不能得豆。如果你误解历史脉胳,细节的精密并不能挽救你。

刊落细节之后,《英国史》有脉络可以简化为:从封建自由到立宪自由。

日耳曼蛮夷步入文明世界,将部落组织直接变形为封建体系。“国王、贵族与人民”是“酋长、长老和人民”天然的政治后身。

简陋的文明没有不同于私人事务的公共事务,更不知有公共财政。“人君自食其邑”是封建欧洲的通则,能否从采邑取得租赋是领主与其封臣的私人契约关系,与其他人无关。各阶级老死不相往来,王国或采邑的事务是国王或领主的私人事务,与其他人无关。

不存在进步的概念。社会秩序公认为永恒,法律是全能上帝的意志和古老风俗的总结,立法者只能发现法律,不能制定法律。为了改变既有的社会秩序而制定新法,不仅是危险的创新,而且带有亵渎神明的味道。

各方发生冲突时,以战争、决斗、司法来裁决。三者的区别只是规模大小不同,司法就是一种比较规范的决斗形式。法庭不是凌驾于冲突各方之上的管理者,而是居于冲突各方之外的仲裁者。司法多元,冲突各方常常有选择不同司法体系的余地。不同司法体系常常会为了吸引顾客—当事人而优化法律和程序,能够经受时间考验的法律和程序会积累为成例。领主与封臣经常发生战争、决斗或诉讼。司法裁决缺乏强制力,结局往往是一方或各方挑起新的战争、决斗或诉讼。因此,战争、决斗和诉讼都是封建西欧的自然状态,和平反而是特例。因此法学家是教士之外最大的知识分子群体,其声势通常仅次于教士与贵族。

当封建体系没有预料和准备的新事务出现,不属于任何阶级的传统范围,超过封建体系能够负担的程度时;各阶级选出代表,开会讨论如何分担费用。这就是国会或等级会议。公共事务就是这样起源的,最主要的公共事务就是筹款。

当政府征税和用税必须经纳税者(可以是纳税各阶级或法人团体,不一定是纳税人)同意和管理时,自由或立宪政体(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)诞生了。

阶级森严,尊卑判然,但没有一个凌驾于各阶级之上、外在于社会(Society)的强大政权,社会或者不如说诸社团(Societies)依据王国的法统(Legal Constituted Authority)和各阶级的法权(Legal Rights)自我治理。各阶级的利益诉求是以争夺法统、保卫法权的形式进行的,二者的基础都来自历史权利(Historical Rights)。各阶级并非不关心利益,但它们知道,有了诸特权与诸自由(Privileges and Liberties),面包和其他一切都会随之而来。国会是各阶级代表及各法人团体代表举行利益博弈的场所。国会就是自由,因为自由就是各阶级博弈的产物,立宪政体就是各阶级的力量平衡。

这种自由是阶级社会的产物。阶级社会以不平等为原则,但并非一切不平等社会都能产生自由。在东方的吏治国家中,尊卑和财富(不是财产或财产权property)的不平等远远超过阶级分明的封建社会,全能国家面对散沙社会,国家和社会界限森严,但社会各阶级的分野模糊混乱,没有明显的阶级意识,尤其没有封建欧洲能自我治理的阶级组织。可以说,这个社会有尊卑贫富,却没有作为诸特权与诸自由(Privileges and Liberties)主体的阶级,甚至连这两个词都只能在欧洲语言中才能读出原有的含义。

在这个社会中,君主只是游民无产者中的幸运儿,不需要法统依据,可以通过赤裸暴力取得,离开赤裸暴力就会一无所有。贵族只是得宠官僚的荣誉称号,没有离开政权以后仍然可以分庭抗礼的独立阶级力量。城市只是乡镇中人口较多的,没有自治组织和宪章。平民群众更换身份就像更换衣服,因为没有严密的阶级组织可以保护并约束他。斗争不在有组织和法权的各阶级之间,而在原子化的个人之间;不为权利,而为生物学层面上(幸运儿的)富贵或(不幸者的)温饱。它最鲜明的特征就是组织资源(包括阶级)极端匮乏。

这个社会早已越过自己的封建时期,进入文明的暮年。吏治国家产生的目的本来是仲裁各阶级的冲突;但它越来越强大,超过了所有阶级力量的总和。吏治国家早已折断了各阶级的骨骼,吞食了它们的血肉,把残骸化为原子化的个人;因为任何组织资源都可能是它的潜在威胁。在外部观察者的眼中,这个庞然大物没有骨骼、没有组织器官的分化,由面目雷同的阿米巴直接聚集而成。

吏治国家是最后的组织资源;一旦解体,社会就会瓦解为阿米巴状态。吏治国家是社会最大的诅咒,也是唯一的救星。吏治国家是最后一道符咒,将无政府状态禁锢在胆瓶中。吏治国家是社会丧失自我治理能力后,赖以延续残年的外部起搏器。有人幻想:有了先进、精密的起搏器,心脏就会强大;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。另一些人幻想:打倒起搏器,心脏就会强大;这是一个更加严重的错误。如果你在和平时期就离不开起搏器,尽可能维持现状就是最好的选择。

这个社会却享有一种奴役的平等,平等程度往往超过享有法权的阶级社会。在没有法统的地方,命运有最大限度的不可预测性。末路王孙青衣行酒,里巷小儿干禄公卿,皆为司空见惯,不会受到阶级或任何组织规则的限制或保护。没有规则就是最大的规则。这种平等的代价之一,就是王侯将相无种,大位人人可欲。因此,全民互为假想敌,统治术变成全民族主要,甚至唯一的科学。其实“借鉴历史”的崇高地位就是统治术的一部分。

不过,如果你真正理解盎格鲁保守主义,你就不会相信“英格兰古老自由”是某种可以借鉴或引进的东西,这些想法本身就是理性的僭妄。托利史学不会教你救国策或富强术,只会教你敬畏和谦卑。

——刘仲敬 译《英国史VI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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